我们听说过人被车撞、车与车相撞、人被狗撞,但很少有人听说人与狗相撞吧?
近日,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桩人狗相撞的纠纷案件,原告、被告双方各执一词,对责任划分争论不休。
(图片来源于网络)
在2019年8月时,60岁的王大爷在石景山游乐园南门外广场上玩轮滑时,与秦某未牵绳的狗相撞,造成大腿骨折。事发后,秦某立即将王大爷送往医院,并支付2300元的费用,但王大爷伤势过重,构成十级伤残,最终这起纠纷对簿公堂。
王大爷方认为,事发时秦某的狗未牵绳,主人未做到应尽的看护义务,而且伤残情况造成自己无法像从前一样放心玩乐,失去了乐趣,秦某应该负责到底,向他索赔2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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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秦某却表示,自己的狗虽然未牵绳,但是从来不会离自己超过两米,调取事发当天的监控也可看到,当时王大爷玩轮滑的速度非常快,再加上年岁已大,才造成了他自己无法迅速反应,与狗相撞,而且秦某的狗也因此瘸了,他认为自己不应该赔偿过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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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到了法庭,二人也对人撞狗还是狗撞人争论不休。法庭上,狗主人秦某拒绝了法庭的调解意见。
过去的《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》要求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市场、商店、商业街区、饭店、公园、公共绿地、学校、医院、展览馆、影剧院、体育场馆、社区公共健身场所、游乐场、候车室等公共场所;携犬出户时,应当对犬束犬链,由成年人牵领。
但今年的养犬规定已删除以上内容,该案纠纷仍无定论。
事后有网友调侃,狗还是那条狗,但大爷早已不是过去的大爷,60多岁了还在玩20岁年轻人玩的东西,速度还敢这么快,自己也有责任。
虽然看起来秦某和狗有点冤,但狗主人不牵绳遛狗已成事实,社会一再强调文明养狗、牵绳遛狗,却总有那么几个人不听指挥,现在造成了事故,不管狗有没有主动撞人,主人都难辞其咎。
大家一定要文明养狗、务必牵绳再遛狗,防止出现类似事故。
那么,你认为是谁的主要责任呢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