伦理学是哲学的重要一环,由柏拉图、康德,再到罗尔斯,很多伟大的哲学家都试图探讨出一套道德规范。
道德(究竟如何区分善恶、对错?什么是应该做的事?不同的哲学流派,可以提出不一样的答案。
德索萨总结自己多年来的思考,对道德哲学提出了辛辣的批评。他认为道德是不诚实的(fraudulent),是宗教的幽魂。当人们不再信奉神圣的律令时,道德可以填补空缺,安抚一些渴求有客观、肯定对错标准的人。道德规范不是按照我们各自的人生目标和社会角色谱写出来,而是被捆绑为人类应有的德性。这些规范很多时都充满漏洞,于是哲学家们形成了一个庞大工业,发展出很多琐碎理论来证明自己的观点。为此,他提出了5 点质疑。
第一,道德有「全体化」(totalising)的倾向,试图全面控制人们生活的每一范畴。在近代,当社会走向文化多元,政府和法庭也慢慢撤出私人领域,最显然是对性爱和信仰的规范。可是,由边沁所讲的效益、到康德强调的理性,以及亚里士多德主张的福祉(
第二,道德思维有时会扭曲、轻视我们的理智思考。无论是心血来潮还是长远规划,我们做或者不做一件事,通常都有多种原因,可以利己、利他,又或受外在因素影响。可是,很多道德哲学家都会在一个抽空语境的情况下,告诉你某一种理据具有凌驾性和终极权威。德索萨提出一个简单设例,我们不做「行为X」,可以出于「不想为别人带来痛苦」(原因A),同时又可以「觉得无聊」(原因B)。可是有些道德哲学家会坚称「原因A」才是理由,而非其他因素。
第三,道德争辩很常停留于空洞而无以解决的状态。在神学讨论中,很多命题都 德索萨认为伦理学有相同的问题,每个流派的出发点很多时都是不证自明,诉诸于一个人的道德直觉(intuition)。他认为若只是单纯的理论思考,伦理学并非一无是处,至少可以训练我们的组织思维和判断能力。然而,不同学派时常都想找出一个最终价值,很容易会陷入自话自说的状态。
第四,道德权威带来心理力量,不一定构成好的分析框架,很多时是恰恰相反。亚里士多德提倡的「德行统一」(unity of the virtues,有学者以之 然而,社会心理学的实证研究显示,个人道德思维是一步一步发展的,而且所谓的道德价值,有时反而造成恶果,德索萨就指犯罪电影也经常描绘到贼人聪明、谨慎的一面。
最后,德索萨续指道德感有时会助长自以为义的心态,甚至是自虐式的自咎。一位忠心耿耿的纳粹党人,可能会因为同僚处事缺乏热情而感到「义愤」;一位原教旨穆斯林,有可能因为秘密教育女儿读书写字而感到无比罪咎。德索萨认为要抽空地决定一个价值是善是恶,只是白费力气地追寻(wild-goose chase),人生本来已经要做很多复杂的分析,思考道德与否,只是无谓地分散我们的专注力。
那么不以道德作为思考框架,又可以怎样?德索萨认为只需要运用我们的理智。作为一个道德怀疑主义者(amoralist),他同样会重视美丽、良善、有趣和具有德性的人事物,只是放弃把事情以道德划分,亦不会诉诸一套最高价值。既然人们有很多理由说服自己做一个善良的人,又何必要特意加上诸多标签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