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高速的时候高速路收费站口的人员没收,钱也没收卡,这时候有可能发生两种情况,第1种情况就是,上高速路之前的时候,工作人员还是收高速路费的,并且也给了你卡,但是由于路途遥远或者是在服务区停留休息时间较长,在下高速路的时候高速路免费了,这种情况下也需要积极去还卡并且计算该路段的费用的。
第2种情况就是高速路人员没有检查到这个卡或者是车主怀有侥幸心理,拿着卡下了高速,要知道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,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,应当将这个卡尽快归还给收费站处,毕竟到现在目前为止,在我国的高速公路分段计费的时候,大多数情况下使用的都是CPC卡,只有在出口处收回,才能够根据车辆行驶的路径计算通行费的。
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弄丢了这个卡或者是一直没有归还CPC卡,那么被调查出来后就需要补交相关的工本费用。并且如果不将CPC卡进行归还的话,这有很有可能造成使用的通行卡数量不足,因为CPC是除了 Etc以外用户使用的通行凭证,也就是说这个凭证基本上是需要重复使用的。如果发生丢失,很有可能造成今后通行的时候,有些车主取不到CPC卡。
因此对于这种情况,车主没有归还的CPC卡,就会根据车牌号和车辆查询信息计算通行费,如果查询失败的会按照全网最远端的网络卡口收费,如果造成丢失损坏的,还需要缴纳40元的工本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