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不回保证金(押金收不回,账务怎么处理)
1.押金收不回,账务怎么处理
一、支付押金无法收回的会计分录 :
借:坏账准备
贷:其他应收款—押金
二、《企业会计准则》附录—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(财政部财会[2006]18 号),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:
(一)资产负债表日,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,按应减记的金额,借记“资产减值损失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,应按其差额计提;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。
(二)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,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,转销应收款项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应收票据”、“应收账款”、“预付账款”、“应收分保账款”、“其他应收款”、“长期应收款”等科目。
(三)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,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,借记“应收票据”、“应收账款”、“预付账款”、“应收分保账款”、“其他应收款”、“长期应收款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;同时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“应收票据”、“应收账款”、“预付账款”、“应收分保账款”、“其他应收款”、“长期应收款”等科目。
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,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2.不能收回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—或有事项》的规定,产品质量保证属于或有事项,企业应在期末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,金额应按可能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数额和发生的概率计算确定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企业发现保证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数额相差较大,应及时对预计比例进行调整;如果企业针对特定批次产品确认预计负债,则在保修期结束时,应将”预计负债———产品质量保证”科目余额冲销,即借记“预计负债———产品质量保证”科目,贷记“营业费用”科目;已对其确认预计负债的产品,如果企业不再生产了,那么应在相应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满后,将“预计负债———产品质量保证”科目余额冲销,不留余额。
此外,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》(国税发[2000]84号)规定,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,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适当依据,而且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,其金
额必须是确定的。据此,对于由于预计产品质量保证而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,只有在实际发生用时据实扣除。
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
借:销售费用——售后费用
贷:预计负债——产品质量保证
实际发生时
借:预计负债——产品质量保证
贷:银行存款或原材料等